廣告強調在眾多干擾信息中強烈突出的注目力度,所以多采用借喻、夸張、象征、對比等的手法,有效激發受眾的興趣,通過戲劇化沖突,營造相關哲理性想象空間;當然,作為藝術形式的一種,修辭手法的使用也并不是絕對分界的。
現在市場上充斥著大量“花”而不實的包裝,就是將廣告打到了包裝上,造成二者職責不明,失去原本必需的沖擊力與吸引力。同樣,市場上也充斥著大量包裝化廣告(濫用包裝上常用的描述、說明,難以營造戲劇性想象空間),此類廣告除了浪費廣告費和污染環境之外,似乎毫無作為。當然也有部份廣告因其整體策劃的需要和應用媒體的不同,有必要采取此類方式,這種情況另當別論。可見,修辭手法的慎重選擇是設計的要務,不可大意更不可隨意。
設計的精髓在于“創新”,包裝設計中所強調的“新”,主要體現于具體表現手法,如圖形、色彩、文字、材質、結構等形式的新穎感上。現在的包裝概念也需要新穎的行銷定位。但市場上充斥著大量秉承過去的保守觀念,強調重心仍放在形式感,而在立意上無所追求的包裝設計,較近提出行銷包裝觀念,其實正是對以上這種現象的調整,有意向廣告設計汲取營養,加強包裝在整合營銷中的使命感,向“大設計”靠攏。廣告設計中強調的“新”,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廣告定位所確定的宣傳概念,即“立意”,而將此立意通過獨特有力的手法表現出來的“創意”的過程也是求“新”,好的廣告設計要求立意準確,具有一針見血的說服力,而創意則需巧妙、原創震撼,能有效吸引目標受眾,引發到位的聯想。